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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第三次“洗牌”浪潮和中小所的大发展

发布:jsfkl 浏览:2513次

中国恢复重建律师制度以来,有两次律师事务所的“洗牌”浪潮。每一次洗牌,都是律师业发展的新高潮,伴随着机遇和挑战。


第一次,1988-1989年,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一批律师成立民办律师事务所。北京有经纬、北方、君合、大地4家。民办律师事务所充分享受了体制改革的红利,风生水起,独领风骚,并在1993年以后陆续推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体制,1996年《律师法》第一次将合伙制律所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此,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模式。


第二次是在2001年前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加快对外开放,一大批国际业务和非诉业务引发了新的律师事务所洗牌高潮。一批律师行业的有识之士抓住这一机会,凭借从事国际业务及非诉业务的人才垄断和团队运作模式,组建了一批大所,迅速实现了大所的规模效应,大所开始独领风骚。


现在,以十八大为标志,特别是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我们面临着中国律师行业第三次“洗牌”浪潮。全方位社会转型和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六大领域深化改革,将催生前所未有的律师新业务,使一批中小型精品化的律师事务所深受其益,脱颖而出,各领风骚。第三次“洗牌”浪潮,将使占律师行业95%以上的中小型律所获得大发展的机遇,也面临大发展的挑战。一大批我们过去不熟悉的业务,可能在突然间如雨后春笋般冒头、拔节、开枝、散叶。第三次“洗牌”浪潮,将是大中小所百花齐放,各有机遇挑战,机会均等的新发展高潮。


第三次“洗牌”浪潮有四大特征:第一,深化改革;第二,关注民生;第三,依法治国;第四,“四个全面”——全面社会转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使社会激发出前所未有的对律师法律服务的充沛需求。律师将在全面社会转型过程中,极大提高社会地位,发挥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模式和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因此,中小所将是第三次律师事务所“洗牌”高潮的直接受益者,最大机遇享有者,也是严峻挑战的应对者。


一个律师事务所能否抓住机遇、战胜挑战,重排坐次,更上一层楼,关键取决于三个元素。


第一个元素,政治元素。就是政治文化建设。我们过去讲团队文化、讲公益文化、讲大局文化、讲党建文化,最后我们综合为政治文化。为什么律师事务所要将政治属性放在第一位?因为律师行业要发展,律师事务所要发展,取决于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党和国家认可,由此决定要重视政治文化建设;二是人民群众认可,由此决定要重视诚信文化建设;三是市场认可,由此决定要重视执业文化建设。政治文化、诚信文化、执业文化“三位一体”。政治文化,包括红色传统文化、服务大局文化、社会公益文化、行业党建文化、法治理念文化。诚信文化,要求律师履职诚信合规。诚信合规是律师职业的生命线。执业文化,要求律师逐渐完备六大知识结构,加深理解和逐步提升三大专业文化层次,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时事事对客户负责”的职业宗旨,坚持“律师心中要有老百姓”,要学会以“政策解读市场,文化引领营销”。


全面依法治国,对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化属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一,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党的领导;第二,要建立“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第三,全面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水平和道德修养。思想政治素质放在法治队伍建设的第一位;第四,尤其对律师而言,应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由此,律师事务所要在第三次“洗牌”浪潮中独占鳌头,首先要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二个元素,市场元素。社会六大领域转型,均需依法进行。我们律师行业的职能,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经济职能,扩展到为民主法治建设服务的政治职能,和为社会全方位转型服务的社会职能。我们的法律服务领域,也从经济法律服务领域,拓展为民主法治建设法律服务领域,和社会治理法律服务领域。三大职能和三大法律服务领域,又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保障民生”进行。


第三个元素,管理元素。一个律师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有两个轮子,一方面,是开拓市场;另一方面,是律所管理。律师事务所在成立之初,主要注意力通常放在开拓市场上,因为律所要生存要发展。但是律所发展到一定阶段,会越来越重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因为我们最终发现,法律服务领域“优胜劣汰”,决定律师事务所必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才能在竞争中站住脚,求生存,求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政治文化建设、团队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执业文化建设、诚信文化建设等诸方面。系统工程优劣成败,取决于律所管理,最终实现中小所精品化。


中小所精品化有七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律所的政治属性;二是律所团队文化建设;三是律所法律服务定位;四是律所专业素质;五是律所管理制度;六是律所品牌服务;七是律所公益服务。这七个方面都尽力做好了,就可以实现和接近实现律所精品化。所以,中小所精品化,是将律所建设的各个环节做到最好的综合性标准,是律所服务理念与管理理念、服务标准与管理标准的高度统一。


我们在学习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方针政策过程中,要学会以“政策解读市场,文化引领营销”,不断挖掘律师行业新兴法律服务领域。每一个新兴法律服务领域对我们律师行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首先是挑战。只有战胜挑战,才能抓住机遇。


笔者认为,律师的新兴业务,在社会脉搏的跳动之中。律师要到社会上去,到民众中去,到市场上去,到一切需要深化改革和保障民生的领域去,触摸社会脉搏,倾听民众需求。我们的法律服务领域,我们的新型法律服务就在其中。


第一,关于经济新常态的机遇挑战,根本是要解决提振内需问题。中国作为大陆型经济国家,提振内需的根本在于8亿农民,8亿农民致富的根本在于土地要素。所以,我们如何盘活土地资源,释放土地红利,使8亿农民富起来,并且使农民转化成工商业者,这是经济新常态的治本之策。笔者预期,农村业务将成为中国律师行业的一个新兴法律服务领域。


第二,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这涉及到如何为政府制定的文件把关,如何为政府依法行政出谋划策,如何根据政府的工作规划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计划,如何为社会治理出谋划策,如何参与政府调研提供律师思维和意见,如何代理政府应对行政诉讼,如何不断探讨完善为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如何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依法行政,如何帮助政府在宏观决策时把好“决策源头关”。


第三,关于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的开拓问题。北京中小企业有45万家,95%以上没有法律顾问。如何开拓这块十分丰厚的法律服务“处女地”?我们要以宣传贯彻《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龙头,《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五种集资方式,即: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融资租赁、私募债券;规定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规定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推出了三种金融创新产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出质融资、信用融资;规定了中小企业和政府采购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和大企业进行合作,建立采购链和产业链;还提出三种创新经营模式:电子商务、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并提出中小企业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所有这些,都为律师向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第四,在担任国资企业的法律顾问时,对方兴未艾的混合所有制经营过程中,如何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私营企业合作的PPP模式中,涉及两种不同的经营机制和理念,国有股东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如何实现监督,在多元化资源组合、股权组合、资产组合过程中,要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都急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律师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将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会遇到严峻的挑战。例如,如何理解社会治理四大主体关系,执政党、政府、行业、社区?如何实现社会的自律和自治?对于社会治理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如何把握其基本特征?如何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都需要加强研究。


第六,在经济新常态的总体态势下,广大中小企业开始面临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问题。中小企业上市,将会成为中小所律师的新兴法律服务领域,包括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都需要律师研究和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在以民生为重点的养老康复医疗领域,大量商机风起云涌。现在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注资民办医院,注资国办医院;医院托管和医院合作的模式将会越来越广泛;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将有广泛的市场;医生多点执业,既为老百姓看病提供了优质资源,也在劳动合同方面带来了很多问题。中国在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下,老百姓对康复健康理念的日益接受,使医疗康复资源出现了不断整合的趋势。中国的养老领域会派生巨大的法律服务领域,医疗康复,也会派生巨大的法律服务项目,而养老康复医疗资源的整合,预示着一个全新法律服务领域的兴起。


第八,市场要发挥配置生产要素的主要作用,与产业链经济的形成,会为律师法律服务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笔者认为,中国会出现产业链经济,不同层次的产业链,以诚信小气候为基础的产业链和不同类型的产业同盟,将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而行业NGO组织,产业同盟NGO组织也会蓬勃发展。产业链经济及建立在产业链经济基础上的NGO组织,需要依法进行,需要律师的法律服务。


第九,经济发展需要更多的融资模式,在国外比较成熟,而国内相对陌生的项目融资方面,我们将遇到越来越多的机遇和挑战。例如:BOT、TOT、PPP、PFI等项目融资模式和万花筒般的各种变形。我们要知道项目融资的基本特征、主要模式、不同模式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为不同模式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化解各种融资模式的法律风险。


第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经营模式方兴未艾。互联网如何与传统法律服务业相结合,是我们很多律师事务所都在进行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是行业的课题,也是整个社会的大课题。互联网+法律服务,将成为律师行业第三次“洗牌”和中小所大发展的重要助力。但互联网的开放性、松散型和多元化,在推动法治进步过程中,需要规范、引导。


在全方位深化改革、全方位依法治国和经济新常态下,以深化改革作为主要驱动力,决定了越来越多的领域在改革过程中会出现井喷式的、日益广泛的新型法律服务领域。这对律师行业,对广大中小所来说,只有抓住机遇,才能战胜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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